2024年11月25日 浏览量:36
近日,在无锡市民政局见证下,国联信托与某自闭症患者家庭成员签署了“恒心24001号”特殊需要信托合同,标志着无锡首单特殊需要信托落地,开创了《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借助信托平台、发挥政府兜底”开展特殊需要监护监督的先河,也首创“信托架桥、政府兜底”的特殊需要信托运作模式。
(图片来源:无锡民政)
01
首个特需家庭监护试点借鉴意义
自己日渐老去,家中有心智障碍的子女,谁来执行相关的生活安排,让子女幸福地走完余生?这个问题一度成为困扰国内数百万大龄自闭症人士家庭的难言之隐。
前期知了康复写了文章《大龄自闭症人士未来如何保障?30万起步的信托值得吗?》讲述了国内大龄自闭症人士信托现状及《民法典》实施后,对于大龄自闭症人士监护范围扩大的定义和如何托付。
引发关注的背后,是国内对于大龄甚至老龄自闭症人士的全生命周期关怀的有待进一步完善。
而此次无锡签署的“恒心24001号”特殊需要信托合同中,明确加入“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条款。无锡市民政局以无锡市救助管理站这一政府平台为依托,以该案例为起点,开启全国首个“借助信托平台、发挥政府兜底”进行特殊需要监护监督的试点,将通过培育孵化专业监护社会组织,不断更新充实监护服务白名单库,计划用两年时间初步形成无锡模式。
这种模式的诞生和后续对于国内其他城市开展“信托架桥、政府兜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无锡市民政局会同市残联、市慈善总会、国联信托及德恒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机构,制定了体系化的措施:
由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所)作为“兜底监护人”。
无锡市救助管理站是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其相较各地成立的从事监护服务的民非组织在监护可持续性、公信力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此外,救助管理站还可以应委托人要求担任监护监督人。目前,无锡市救助管理站正在联合江南大学法学院起草《监护手册》,以优化细化监护中的具体工作和服务。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摸排遴选各类优质医疗、养老、康复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监护服务白名单机制。无后期通过培育孵化专业监护社会组织,不断更新充实监护服务白名单库,除因受益人不在锡、委托人另有要求外,特殊需要信托原则上只从白名单中选择服务机构。
针对特殊需要信托可能出现的资金余缺,国联信托将与市慈善总会等相关组织共同发起“特殊需要互助公益慈善信托”。
该公益慈善信托资金用于资助各特需信托中余额不足的受益人,同时也接受社会各界、各特需信托结束后剩余财产的捐赠。此外,对特殊需要财产用尽、受益人再无其他财产的,民政部门将受益人纳入社会救助范畴,以此形成“自助先行、互助共济、救助兜底”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02
特需监护的困境与痛点
据中国残联数据,我国有 8500 多万残疾人,其中心智障碍者大约有1200万至2000万人。据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国自闭症教育康复行业发展状况报告Ⅱ》中数据显示,我国现有自闭症人数超过1000万,并以每年十几万的速度递增,其中14岁以上人群约为800万。
在大龄自闭症人士的整个生存期间的生活照料、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医疗康复、养老善后等方面依然成为困扰其家庭的诸多痛点。哪怕是父母可以活到百岁,如果没有特惠政策的保障和可供借鉴的社区养老模式的推行,让一个百岁老人照顾70多岁的自闭症也是困难重重。
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持维护其生活质量和生命尊严?就成为大龄乃至老龄自闭症人士和家庭的最终诉求。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信托行业三分类意见中将“特殊需要信托”列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种类之一。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也陆续出现法院指定社会组织监护、信托公司设立特殊需要信托等做法,但仍未完全解决特殊需要人士和家庭的以下顾虑:
信托管钱,谁来管事(即谁来做监护人)?
怎么保证托养、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怎么保证监护人选择的这些服务机构是最适合我或我孩子(既不太低端也不浪费)?
信托的钱花光了,人还活着怎么办?
这些都亟待进一步完善。
03
人还在,钱花完了,怎么办?
对特需人群家庭来说,信托除了要解决“钱”的问题,还要解决“监护人”安排的问题,才能使得信托机制与监护机制顺畅衔接、相互制约。
业内专家也发现,在推广特殊需要信托产品时,单纯提供信托资产管理服务并不能够吸引特殊需要家庭,还要提供配套的监护服务。
实际上很多家长更多纠结谁来管这个特殊需要子女。因为“谁来管人”涉及心智障碍的成年人监护制度。
从政府的公信力上来说,直接采取“政府兜底”的形式,也可以降低信托产品的解释成本,业内专家说,“由政府主导推出适用于特殊需要家庭的产品或方案,大家的接受度会更高。”
人还在,钱花完了,怎么办?这是不少特殊需要孩子家长考虑设立信托时的一个顾虑。针对特殊需要信托可能出现的资金余缺,国联信托将与市慈善总会等相关组织共同发起“特殊需要互助公益慈善信托”,这是本单特需信托确立的另一个重要工作板块。
此外,对特殊需要财产用尽、受益人再无其他财产的,民政部门将受益人纳入社会救助范畴。以此形成“自助先行、互助共济、救助兜底”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目前公益慈善信托筹备工作仍在推进中,计划由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公益组织牵头发起,资金来源包括特殊需要家庭在完成信托服务后剩余信托资产的自愿捐赠,同时也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募。
如父母担心初始财产不够,不足以保障受益人生活的,可委托监护人在父母身后变现家庭非现金资产并追加到特殊需要信托中。
特殊需要信托是解决特殊需要人群余生托付的重要工具,这其中具有公信力、可长期履行职责的监护人是信托得以行稳致远的关键,由此才能形成“信托管钱、监护人管事”的相互约束机制。无锡市民政局以市救助管理站做“兜底监护人”的创新做法,既是《民法典》赋予民政职责落到实处的有力之举,也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更是让特殊需要信托可信、可行的关键所在。
期待这一模式能够全力保障自闭症等特需家庭全生命周期受益,在全国能够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