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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5日起,必须持有社会保障卡,凭社会保障卡才能就医报销。

2020年1月17日  浏览量: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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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迁云上线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关于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工作的通知》豫人社电政[2019]13号)工作部署,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于2020年1月15日起启用业务新系统,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就医,必须持有社会保障卡,凭社会保障卡才能就医报销,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诊卡(医保卡)将停止使用。










为保证大家就医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


二、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城乡居民,请妥善保管好社会保障卡以备就诊时使用;


三、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办理社会保障卡:


(1)可以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区人设局大厅12窗口办理新卡申领、遗失补卡、制卡进度查询等业务。


(2)如果排队人数较多,可以通过手机搜索APP“河南人社”APP在线申领,邮寄到家。(具体步骤请点击文末链接查看)


(3)是各乡街道居住人员可到乡农村商业银行办卡。(如果卡已制出,未领取,请拔打12333咨询,或者登陆“河南人设”APP在线查询)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系统自2020年1月15日起启用办理业务。


新系统启用后,全市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包括异地看病就医),都需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如果没有社会保障卡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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